您好,欢迎光临佳木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信清风 > 廉政教育

党纪微课堂(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的纪律处分

  

  【对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的纪律处分】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图片及文字内容来源于共产党员网)

友情链接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微信银行
手机银行
佳木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版权所有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西路609号(向阳区万达社区) 电话:96388 传真:0454-8315995 E-mail: jmsnx_bgs@163.com ICP备案号:黑ICP备05036842号-1